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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天地

第三十三章 秦牧和邦德谈生意

“亲爱的科斯莫大主教,自从我依照您的吩咐,来到遥远的东方,在中国的棺材胡同教堂接任了主教之后,一直以来都没有任何人触发唤醒条件,所以我也根据约定保持沉默。但是今天,我遇到了一个中国的年轻人,他不加掩饰的对天启圣事表现出浓厚的兴趣,而且开始在中国的古籍中寻找圣事的资料。我认为,这个人,这件事,已经触发了唤醒条件。”

彼得-甘主教写到这里,停下笔,小心的看了看四周。

门窗紧紧的关闭着,屋里连一丝风都没有。除了自己,再无活物。

他这才放下心来,继续写到:“这个人,和现在的中国人,有着鲜明的区别。他和中国人的区别,就好像是鲨鱼和沙丁鱼一样。我在他的眼中,看不到半点对白种人的尊敬和畏惧。同时他身上的一切,是那么的不可思议。他的服装,他的鞋子,他的手表,以及他的车子,我都没有在定期送来这里的《泰晤士报》上见到过。”

“那是一种超越了现在欧洲的款式。请相信我的眼睛,科斯莫大主教,我绝不会看错的。尤其那块表,表盘上有不止一个窗口,而且表盘还大圈套着小圈,上面写满了数字,我根本就不明白那是做什么用的。但是我敢以主的名义发誓,那绝不是装饰花纹。”

“此人身份极端神秘,今日,1912年3月10日的《大公报》副刊有他的专访,上面是目前我能了解到的他全部的资料,报纸我随信奉上。”

“他和我约定了来访的日期,更多消息,下一封书信奉上。”

“你忠诚的,彼得-甘。”

彼得主教写完信,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两三遍,然后把信放入了一个专用的信封,再用火漆封口,最后盖上了自己的私章。

那个神秘的男人,到底是什么身份呢?他是不是自己一直等待的人,或者说,他是不是圣公会一直等待的人。

彼得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,他只是知道自己的使命,就是一直等待,到死也等待。

如果他死了,会有下一任主教来接替他的职务,继续等下去。就如自己接替上一任主教一样。

彼得主教也很好奇,到底圣公会在等待什么?就他所知,圣公会已经在这里等了两百多年了,是什么事,或者什么人,让圣公会可以这样年复一年的等下去呢?

他渴望知道答案,却又万分惧怕知道答案。也许,自己还是不知道答案的好。

最好这个男人不是圣公会要等的人,那就再好不过了。

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如今的彼得-甘,心态上已经越来越像中国人了。

秦牧不知道自己被彼得大主教惦记着,他正在应付眼前的一男一女。

露易丝的热情真让他有点受不了。

如今虽然还没到春天,但是美国大妞硕大的车灯已经兜不住了。秦牧目测了一下,觉得自己两只手都未必盖得住——白花花一片好像开启了远光灯。

这穿衣服得多费布料啊!

关键是露易丝一边说话还一边扭腰,好像生怕秦牧不知道她老家是纽约的。

“秦公子,你去过纽约吗?”说起自己的家乡,露易丝双眼都似乎放出了光芒。

“嗯,随便转了转。”

“噢,您真的去过纽约呀,怎么样,秦公子,您不觉得我们纽约的大楼,是天下最高的吗?”露易丝看到秦牧轻描淡写的样子,不由得有点生气。

纽约这时候高楼林立,其城市外观已经明显超越这个时代了。露易丝来到中国,来到北京,就感觉跟进了村庄一样。

那些低矮的土房子,简直让她看不下去。

她以自己是一个纽约人而骄傲,那是先进对落后带来的本能的一种自豪。

可是她没有在秦牧脸上看到应有的尊重,这让她的心里受到了巨大的打击,所以她必须提一提纽约的高楼。你们北京有吗?

北京最高的是景山,那里除了吊死过大明最后一个皇帝,就什么都没有了——这还是露易丝来中国时候,在轮船上闲的无聊恶补的知识。

“纽约第五大道人太多太乱,曼哈顿的大都会人寿保险大楼又让人感觉太压抑,我去时候,百老汇的沃尔沃斯大楼正在盖,听说高度要超过人寿保险大楼。没事弄几百米的高楼干嘛。纽约好像是一个大工地,到处都是土。相比纽约,我更喜欢阿尔卑斯山的幽静。”

“……”露易丝彻底受伤了。两个车灯好像都瘪了下去。

她开始以为秦牧在吹牛,她不认为秦牧真的去过美国,去过纽约。美国有中国人,不过露易丝对中国人的印象,是拖着一根猪尾巴样**的奴隶。

美国十九世纪的淘金热时期,从中国抓走了大量的中国人,当时称为“抓猪仔”,这些人到了美国,成为了美国的廉价劳动力。他们用自己的血泪和生命,建设了美国。

露易丝印象中的中国人,就是这个样子,她来到中国见到的大部分中国人,也比这个强不到哪里去。

秦牧给她的印象已经是非常不同了,但是她还是不认为秦牧去过美国,去过纽约。

如果他真的去过纽约,一定会被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所震撼的,绝不会说的这么轻描淡写。

可是谁知道秦牧用事实教育了她。人家真的去过。

那些大街的名称,楼房的名称,可以说没有几个中国人知道,而且百老汇的沃尔沃斯大楼在她来中国的时候还在建造,这不是以前就有的,就这一点足够充分说明秦牧去过纽约。

这一下吕碧城更加吃惊。秦公子真没吹牛啊。人家真去过纽约。

那么高级的城市他都去过呀。秦牧在吕碧城的眼里越来越神秘了。

露易丝傻眼了。人家去过纽约,但是不喜欢,秦公子喜欢的是阿尔卑斯山风光,而自己根本就没有去过阿尔卑斯山。

别说阿尔卑斯山了,连欧洲她都没去过,那是她的一个梦想。

结果人家早实现了。

现实太残酷了。美国大妞的自信和骄傲被秦牧打的粉碎。

“秦公子,”邦德说话了:“高大的楼房,会让城市的人口迅速增加,给城市带来活力,我认为这一点,是中国应该学习的地方。”

他不能任由一个中国人看不起美国人。美国人又是英国人的对手,又是英国人的小弟。对外时候,两国大部分时候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。

“邦德先生,你说的不错。我也认为城市化是未来趋势。更高更大的楼房,会让百姓生活条件大幅提高,同时增加城市的活力。不过我说的是我个人感受,你觉得,我这样一个人,被你归为普通人,是不是你犯了一个错误?”

“……”邦德第一次被人噎的没话了——还是个中国人。

他发现自己的确错了。这个秦牧,不论在中国,还是美国英国,都不是一个普通人。有钱人不喜欢高楼,不喜欢人多,太正常不过了。

如果自己有足够的钱,邦德还想买下阿尔卑斯山,只让自己一个人玩呢。

朱嬛一边喝着红酒,一边吃着半生不熟的牛肉,欣赏着自己男人的霸气。就是这个牛肉味道实在不怎样,可是朱嬛硬着头皮也得吃,还得装出享受的样子。她不能给秦牧丢人。

其实秦牧一口牛肉都没吃。半生不熟,不利于身体健康。

“对了,邦德先生,你说你是英国商人,不知道你做哪一行的?”

“我做药品生意。”这是目前最暴利的行业——想想鸦片就知道了,英国佬擅长这个。

“那太好不过了。我正有一个新药,想推出来,不过缺少合作伙伴,邦德先生如果有意思,我们可以谈谈。”

“有,绝对有意思!”詹姆斯-邦德立刻表态。

秦牧的一番做派,已经彻底让这个英国特工明白到眼前的这个人,绝不是一般的中国人。

甚至他都不应该是中国人。这样的人,就是在英国也是稀罕——至少邦德不认识类似的人。

秦牧说他有新药,邦德必须得接着。这是他了解秦牧最有效的手段。俩人一起合作,自然就越来越了解。

到要看看,你这个中国人,精妙的面具后面到底藏着一个什么样的怪物。

邦德根本不信秦牧是中国人!

一顿饭吃到快晚上了,秦牧结识了邦德,又给了华盛顿邮报一些独家消息,比如说他喜欢纯色的衣服,口味偏清淡,喜欢中餐这些花边新闻,最终大家愉快的结束了这顿午宴。

吕碧城没有离开,而是跟着秦牧一直回了秦牧的房间。

一进房门,吕碧城立刻关紧了房门,同时把窗帘都一个一个的拉好。

朱嬛神色紧张的望着吕碧城。这是要干嘛?难道你这么不要脸?当着我的面就……

这场面她不敢想啊。

上流社会,朱嬛才接触没多久,她真不知道上流社会的女人怎么和男人相处。万一这就是人家的日常呢?

若不是朱嬛还在场,秦牧也可能误会吕碧城的这番举动——大白天拉什么窗帘。

不过有朱嬛在,秦牧相信自己的人身安全是有保障的——吕大秘总不能当着朱嬛强迫自己。

“功业,你不是说你暂时不想做实业吗,怎么又突然说什么新药?”

秦牧这才明白吕碧城说的是这件事。

“兴之所至。”秦牧的确开始没想做实业,但是他一直想着怎么赚钱,今天突然遇到邦德,这个英国人说做药品生意,秦牧就临时想出来一门生意。

但是这个回答肯定不能让吕碧城满意。她毕竟是中国人,是黄皮肤黑眼睛的,她也要为国家为民族谋利益。

“功业,就算你有新药,为什么不和大**合作呢。何必舍近求远。我相信你的药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的药。我们中国人,就不能有自己的好药吗?”

秦牧见吕碧城神情激动,自己也有点感动。这女人还是有一颗爱国心的,不纯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生活。

“遁夫,我做人做事,都很实际。目前世界这个样子,相信以你的层次可以理解。我如果把这个新药拿给大**,英国人如果要,美国人如果要,甚至日本人如果要,他保得住吗?”

“这……”

“明白了吧?我和英国人合作,至少还算个独家。如果我和大**合作,那就……”

秦牧说到这里,不再说了。

吕碧城完全明白秦牧的意思。

秦牧有一款新药,他和英国人合作,能独家垄断这个新药的生产和销售。

如果秦牧选择和北洋合作,北洋上面一堆婆婆,今天这个要,明天那个要,面对哪个列强北洋都不敢摇头拒绝。

那么对秦牧来说,这岂不是最坏不过的结果了!

送走了魂不守舍的吕碧城,秦牧刚关好门,朱嬛就扑了上来。

“吓死我了,我还以为这个女人她要脱光呢……”

“……”秦牧顿时被朱嬛的奇葩想法打败了。

这种情况,你想想有可能吗?就算是真发生了,难道我不会闭上眼睛吗——只偷偷留一条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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